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新生入学须知(本科)
2018-08-21

1.录取通知书所填写的姓名、专业和日期不得涂改,入校后须按录取专业进行学习。普通本、专科(不含预科)新生入学报到时间:2018911日、12日;普通本、专科预科新生报到时间:2018915日、16日。报到校区见录取通知书,各校区地址:(1)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2)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3)文光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报到之日,乌鲁木齐站、火车南站、南郊客运站均有学校专车接站。如自行乘车,路线请查看“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2.新生入学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和高中档案。

3.户口迁移:(1)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乌鲁木齐市考生不迁)。《户口迁移证》所列各项信息必须齐全,尤其户籍中的籍贯、出生地必须详细到市县,加盖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2)落户时需递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且要求以上所有证件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内容必须一致,民语言学生须填写全名(含父名)。(3)户口迁移地址:温泉校区: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号新疆师范大学派出所)。昆仑校区: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友好北路派出所)。请注意:高考语种为汉语言、民考汉和双语班的新生按照报到校区迁移,民语言新生请参考《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民语言本科新生预科报到地点及户口迁移地址一览表》(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4)开学两个月后不再接收落户材料,所有学生户口一旦迁入后,学生在校期间户口将不能迁出。

4.组织关系转接:(1)党员持县、市以上党组织介绍信自行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疆外生源学生党员需将组织关系开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高校工作处,再由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高校工作处转往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疆内生源学生党员直接将组织关系开往: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新生将入党前期材料转往所在学院党总支。(2)共青团员报到时需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档案(201811日之前入团的应具备: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信息登记表;201811日之后入团的应具备: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信息登记表);ƒ团员证(在“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须由学生所在高中团委填写团关系转出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转出组织关系团委公章)。

5.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民语言学生预科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由自治区财政补贴,新疆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维语言专业)免学费,其他费用由学生正常缴纳。(1)学费:本科各专业:文科类3100/年、理工类3500/年、外语类3800/年、艺术类6000/年、体育类3300/年、运动训练4500/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3800/年。专科各专业:文科类2900/年、理工类3300/年、外语类3500/, 艺术类5500/年。(2)住宿费:8人间600/年,6人间800/年,4人间1000/年。免费师范生按学校现有条件提供免费住宿(卧具、生活用品自理)。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备有经自治区质检局检验合格的公寓生活用品,供学生购买。(3)教材费:本、专科所有专业的学生预收1200元。 (4)其他费用(本条所列费用在报到时用现金缴纳):新生入学体检费100元;军训服装费85元;校服费待定;商业保险费每生每年50元;乌鲁木齐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生每年180元。

6.缴费方式:新生请以“工行代扣方式”方式缴费:在当地就近的工商银行,激活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的工商银行卡,并于818日前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三项费用(“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学生按住宿费、教材费)足额存入该工商银行卡(不得使用家长或考生原有的工行卡);未及时收到通知书的同学,可在826日之前完成以上操作,学校将再批扣一次。异地存款需缴纳手续费,建议用手机银行将款转入卡内可免手续费。入校报到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自己的学院报到处领取缴费票据。未能及时通过工行代扣方式缴费的新生,报到时以刷卡方式或微信缴费。

7.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报到学院或我校学生处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联系方式见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网);无故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应征入伍新生应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批盖章并同时提供当地征兵办公室具体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后,邮寄至我校学生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9.新生如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贷款,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并按要求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入学报到时上交所在学院或经办银行。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请携带借款合同复印件及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在入学报到时交至报到现场 “绿色通道”处。

10.学校重大集体活动要求在校生穿着正装,新生入校时请携带一套正装。

11.我校部分学院因学校办学需要,2018年暑假期间可能进行合并或拆分,并更名,不影响新生正常入学报到和就读,新生录取专业不变,具体情况以入学报到后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