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音乐学院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疆内】
(修订版)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学校总占地面积2864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4个,校级重点学科1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设有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沙漠藻研究院、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等各级研究机构和平台。学校有教职工2303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132人,副高级337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7.3%,在校各级各类学生29559人。
我校音乐学院下设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舞蹈学系。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授权点,是目前全疆唯一能够招收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方向博士研究生的音乐专业院系。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等。聘请了杨鸿年、樊祖荫、李松、赵塔里木、王建民、萧梅、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现有教职工67名,高级职称教师26名,博士生导师3名,在院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1046人。学院组建有合唱团、舞蹈团、管弦乐团、民乐团等艺术实践团队,并多次在国内外各大比赛中荣获大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以及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对我校2020年音乐类、舞蹈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办法予以调整。
一、考试方式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需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二)舞蹈学:在确保安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将现场考试调整为“网络提交作品(视频),考评分离”的考试方式。经学校研究,决定采用“艺术升”APP〔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备案号:教APP备3300041 )〕网络考试形式进行专业校考。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安装“艺术升”APP,在APP中完成报名缴费。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中的有关报考条件。
(二)符合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所报专业有自治区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相应专业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
四、招生专业、计划、考试形式及学制
注:以上计划数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公布的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五、舞蹈学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报考信息和网上报名说明,充分理解和掌握考试流程及视频录制软件使用方法,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模拟考试,按要求进行正式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试视频,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打印准考证,或者误报、错报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10﹕00-4月30日18﹕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艺术升”APP进行报名前,将出现弹窗,考生须做出承诺,保证所填个人信息真实,参加视频考试者为考生本人,点击同意后,方能继续报名。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index.artstudent.cn/网站,或扫描二维码(附后)安装“艺术升”APP,填写相关信息完成个人账号的注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依次完成完善信息、报名、报考资料上传、身份认证、缴费、在线确认等流程后,则视为报名成功。请考生自行打印网页版准考证。未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考生,后期将无法进入考试界面。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即录制上传视频时间):2020年5月1日-5月10日。
2.考试流程: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登录“艺术升”APP,进入考试界面。系统考试界面提供“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功能,建议考生先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后,再进入正式考试。
3.考试科目及分值
(1)考试科目
基本功:动作包括下横竖叉、大腰、站立搬腿、控腿(前、旁、后)、小跳(一位、五位)、中跳(二位),除以上必考动作外,可根据个人能力再展示3个体现自身软开度能力的动作。
技术技巧:自选3个以上能够展示自身能力的技术技巧。
舞蹈剧目:舞种、题材不限。
(2)各科目分值
基本功(满分100分,占总分40%)、技术技巧(满分100分,占总分20%)、舞蹈剧目(满分100分,占总分40%)。
4.视频录制要求
(1)拍摄工具:使用智能手机(建议为2015年之后生产的手机),或其他可在线登录“艺术升”APP并具有拍摄或录像功能的设备。
(2)视频拍摄内容和过程:登录“艺术升”APP,进入考试界面,按照本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内容,现场摄制并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请参阅该APP内提供的录制说明。
拍摄时,要求考生先拍摄左手持身份证、右手持准考证的特写不少于10秒,且视频能够清晰地看到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基本信息。10秒后直接开始考试,考试开始后不允许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声音和画面。
(3)基本功展示不少于1分钟,技术技巧展示不少于1分钟,剧目片段展示不少于1.5分钟。
(4)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任何配饰。考生需着紧身练功服完成基本功、技术技巧、舞蹈剧目三项考试内容,不得穿演出服。
(5)考生自备伴奏音频。
(6)其他注意事项
①考试过程不允许切换场景,考生不得离开镜头。为充分展示考生真实水平,建议水平拍摄,不宜俯拍或仰拍。
②未达到拍摄要求的视频及违规视频(有镜头切换、场景变换、服装更换等),不予评分。
(三)公示与补交上传视频要求
1.公示与补交上传视频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13日。
2.公示内容:公示已收到作品的考生名单和已缴费而未收到作品的考生名单。
3.补交上传视频考生范围:只接收已缴费而未收到作品的考生视频,不接收其他考生上传视频,如考生仍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视频,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评分和校考成绩公布
1.网络视频考试以专家组评审的方式给予最终成绩。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视频制定明确评分标准,严格评分组织、严格评分纪律,评分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2.我校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整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网站公布考生校考成绩。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一)音乐类考生必须已参加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填报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志愿,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二)舞蹈学类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且取得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填报我校舞蹈学专业志愿。
(三)录取原则: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后期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为准。
七、学费标准和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
(二)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
(三)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八、违纪违规处理
(一)视频考试时,系统将使用人脸识别进行人员身份核对,并在视频考试中抓取人像与报名信息进行比对。考试过程中和结束后,如发现考生存在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替考、考试视频造假等违规作弊行为,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对考生提交的视频不予评分,并报请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处理。
(二)学校将在新生报到时对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专业复测,并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多方面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艺术类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如学校考务人员出现违纪违规情况,将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和处理。
九、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www.xjnu.edu.cn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网址:zhaosheng.xjnu.edu.cn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邮政编码:830054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0991-4112266(学校招办)
0991-4332864、0991-4332627(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4113502
十、其它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如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试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及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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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